方松街道:开展《监察法》宣传版面巡展活动
信息时间:2018/06/11 阅览次数:

    按照区纪委通知要求,近日,方松街道纪检监察室组织开展了《监察法》宣传版面巡展活动,面向街道全体工作人员广泛宣传,要求党员干部群众认真学习,加深对《监察法》条款内容的理解。
    巡展活动从5月28日正式开始,为期两周时间,专门选择在街道综合楼内人流量较为密集的公共场地进行巡展。在巡展活动开始前,街道纪检监察室通过街道内网、微信群、纪检干部交流群等信息平台专门下发参观通知,要求机关各部门及基层党组织的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学、主动学,尤其要求党政班子领导、纪检干部、机关科室负责人,以及居委会、直属公司、商业广场等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先行学、带头学,进一步营造了“全员深学笃行《监察法》”的良好氛围。
    巡展期间,不少同志现场领取了“漫画国家监察委员会”宣传册以及“松江区纪委监察委社情民意联系卡”。在参观过程中,有的同志表示,“此次《监察法》巡展内容丰富,形式多样,提醒每一名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应当认真学习《监察法》,在尊法、学法、守法、用法中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、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,督促我们依法履职、秉公用权、廉洁从政从业。”
    本次巡展展示的版面共有13块,分为“图解‘国家监察委员会’”和“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解读”两部分内容。在图解“国家监察委员会”的宣传版面中,穿插了许多生动形象的漫画、流程图以及分解图等,清晰诠释了“国家监察委员会的人员组成、主要职责、监察范围以及与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不同之处”等重要内容,引导大家更直观地了解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的深刻意义;而在“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解读”的版面中,则通过“制定监察法的重要意义、制定的思路和原则、指导思想、监察法七大亮点”等几个模块进行深入解析,帮助大家加深对于《监察法》内容的理解和领悟。
    结合当前正在如火如荼推进中的“《监察法》微信自测活动”,街道纪检监察室此次开展《监察法》宣传版面巡展活动,对于提升党员干部群众学习《监察法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具有积极的作用。下一阶段,街道纪工委将进一步拓宽渠道、创新载体、加大宣传,既运用好传统渠道优势,又重视发挥新媒体作用,以更广、更活、更为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普及《监察法》。